问题:收到财政无偿划拨的房屋建筑物,如何进行会计和税务处理? 解答: 财政无偿划拨的房屋建筑物,根据划拨文件规定的可能包括:国有资本金投入或政府补助。 (一).会计处理 1.属于国有资本金投入的 借:固定资产 贷:实收资本/资本公积 2.属于政府补助的 借:固定资产 贷:其他收益或递延收益 (二)税务处理 1.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9号)“一、企业接收政府划入资产的企业所得税处理”规定: (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包括政府有关部门,下同)将国有资产明确以股权投资方式投入企业,企业应作为国家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处理。该项资产如为非货币性资产,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确定计税基础。 (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凡指定专门用途并按《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规定进行管理的,企业可作为不征税收入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其中,该项资产属于非货币性资产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算不征税收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将国有资产无偿划入企业,属于上述(一)、(二)项以外情形的,应按政府确定的接收价值计入当期收入总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政府没有确定接收价值的,按资产的公允价值计算确定应税收入。 2.印花税和契税 企业在取得房屋建筑物产权时,需要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和契税。 来源:格瑞会计 作者:彭怀文 2008年12月的解答—— 无偿划拨固定资产的所得税问题 问题:国有集团内部,无偿划拨固定资产,受让方计入资本公积科目,是否需要交纳所得税?谢谢。 回答:资产转出方应按销售资产业务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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