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代理记账机构方面:
1、代理记账机构的设立更为严格,必须是依法设立的企业,更多地关注代理记账负责人的会计实操经验要求,促进代理记账业务的合规性。
2、回应第四条法规修改,同时对申请代理记账的资格材料和程序进行更多的精简,以书面承诺代替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证明材料,更注重对代理人的信用;
3、全职员工不少于3人;
4、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专业技术职务或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3年,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5、县级以上财政局可以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情况进行监督,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选出执法人员;
6、代理记账机构有违法行为,可以随时举报,严重行为将受到行政处罚。
在代理记帐会计方面:
1、具有会计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3年以上会计从业经验;
2、会计人员违反职业道德的,由本单位负责处理。
3、未设会计机构或配备会计人员的单位,应按照《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的规定,委托具有代理记账证书的会计师事务所或代理记账机构代记账。
因此认为这对会计行业来说是个好消息,原因在于代记账业一直被诟病的关键,就是那些不专业的代帐公司搞乱了市场,而要求严格后,会有更多不专业的代记账公司无法经营,市场会更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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