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未实际出资的股权转让需要缴纳哪些税? 问:大家好,我几年前开了一个公司,认缴50万,实缴为0,现在公司不想做了,想把公司转让给朋友,需要缴纳哪些税? 解答: 需要根据转让金额缴纳印花税和个人所得税。 1.印花税 按照《印花税法》规定,股权转让合同,按照转让价款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2.个人所得税 个人转让股权,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个人并没有实际出资,因此股权原值(投资成本)为0。 股权转让涉及到个人所得税的更多规定,应依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执行。 来源:格瑞会计 作者:彭怀文 20227.07.05 2017年7月的解答—— 个人转让认缴未实际出资的股权是否缴纳印花税? 问:我是一家企业的自然人股东,持有该公司40%的股份,公司注册资本50万元,我认缴出资额20万元,尚未实缴注册资本。2017年我将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市民赵先生,转让协议上注明的价款为0元。截至转让时,公司净资产为负数,我股权转让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的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用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立据人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因此,若陈先生认缴而未实际出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价格为零,则印花税计税依据为零。 来源:南京地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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