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4月29日起,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向资源回收企业销售报废产品,符合条件的资源回收企业可以反向开票。税务总局近日以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发票为例,详解演示反向开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步骤一:进入开票界面。登录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入“蓝字发票开具”模块,点击“立即开票””,选择需要开具发票的种类,在“特定业务”栏选择“报废产品收购”,点击“确定”。 步骤二:填写销售方信息。填写销售方名称、销售方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等信息。 步骤三:填写开票信息。点击“项目名称”输入框右侧小图标,录入项目名称、商品和服务税收分类编码等信息,或者通过手工填写,系统会智能匹配提供相似选项供选择,然后勾选是否适用“优惠政策及简易计税”输入商品数量、单价、金额等关键信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 步骤四:开具发票并交付。点击“预览发票”核对项目名称、数量、金额等关键信息是否准确。确认无误后,点击“发票开具“反向开票”就完成了。发票会自动交付至购买方的税务数字账户”和销售方的“个人票夹”,也可以通过邮箱交付、二维码交付等方式进行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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