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中央提出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后,改革的重点和方向备受关注。近日,个人所得税APP新增显示五项个人所得,引发市场对个税扩围改革的展望。有分析指出,从长期改革方向来看,将各种所得都纳入综合征收,是实现公平税负和调节收入差距的必要举措,下一步更合适的是将经营所得纳入综合征收范围。 新快报记者26日登录个人所得税APP看到,收入纳税明细的项目包含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经营所得;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偶然所得。根据相关规定,上述九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2366纳税服务平台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原个税APP仅能查询前四项的收入纳税明细,目前新增了后五项,支持个人查询。 个税APP的调整引发市场讨论。有观点认为,在未来的个税改革中,经营所得等五项所得或将并入综合计税范围。 据了解,2019年起,综合所得与分类所得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全面实施。目前,个人综合所得适用3%至45%的超额累进税率,经营所得适用5%-35%的超额累进税率,其余四项所得税率均为20%。 去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要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此后,有多位学者在个税改革方面提出建议,将经营所得并入综合所得。 方正宏观团队指出,个税改革可能是新一轮财税改革的重点方向之一。从现状来看,经营所得的税负只有劳动所得的三分之一左右。考虑到经营所得兼具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的双重属性,与劳动所得的税负差距不应太大,因此将经营所得纳入综合所得是实现税负公平的必然要求。经营所得纳入综合征收后,再下一步的个税改革可逐步将其他各项资本所得也纳入综合征收。 中信建投政策研究团队在分析重点改革方向时表示,在适度提高资本性所得税负的同时,应当逐步降低劳动性所得税负,促进收入分配公平,提高社会的边际消费倾向。 新快报记者 林广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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