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税务审判庭,有助于推动税收法治化建设,有助于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有助于涉税案件的有效解决和救济途径的畅通,是推动税收法治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有利于审判专业化水平的提升,从而让作为涉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有更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2024年2月23日上午,全国法院系统首个税务审判庭在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揭牌。3月29日上午,上海铁路运输法院税务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涉拍卖房产过户中的税款征收行政案件。这是全国首家专门税务审判庭成立后,首次公开开庭审理的税务行政案件。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长宁区税务局副局长和第三税务所副所长作为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此案庭审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采取庭审、旁听、讲评“三合一”的做法。 税收与法治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众所周知,现代国家为了维护其正常的运行,必须通过征税来满足自身各部门的开支。税收体现的是国家政府征税权与公民财产权之间的冲突,法律必须直面冲突维护平衡。在这个冲突当中,国家凭借其自身的强大力量无疑处于优势地位。如果不对国家的此项权力予以必要的限制,势必会造成对公民财产权的侵害。于是“税收法定原则”应运而生。“税收法定原则”的要义在于:一方面,国家对其开征的任何税种都必须由法律对其各个内容专门加以确定才能实施;另一方面,国家对任何税种征税要素的变动都应当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税收的正确实施与营商环境息息相关,直接关系到亿万纳税人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关系到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体系建设的最终成效。自从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首次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之后,我国税收立法的进程明显加快,税收法治建设驶入“快车道”,现代税收制度的构建正在渐行渐深中持续推进。 根据2023年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的评估标准,“税收指标”尤其关注税务争议解决的独立性和专业性问题。税收历来都是直接涉及国家和国民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税收与法治存在着相辅相成的关系,税收促进了法治的构成,法治是规范和保证税收实现的重要武器,二者缺一不可。税收法治建设是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完备的市场经济体系必须要有完善的税务审判制度,纳税人和征税机构之间出现的各种纠纷也需要通过法院的审判有效化解。设立专门的税务审判庭,在对照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成熟度评估指标的同时,也是上海法院进一步优化和完善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服务保障大局工作的新举措,彰显了上海法院主动对接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的司法需求,服务保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的决心。 据介绍,目前,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已完成税务审判庭人员的初步配置、办公办案条件配足配齐等工作。同时,该院还起草了《关于完善税务审判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将从建立诉讼便民和公正审理机制、建立税务审判实质解纷机制、建立高效良好的府院互动和院校合作机制、建立精品案例培育和改革经验宣传机制等四个方面,助力税务纠纷高效解决。在庭审结束后的讲评会上,在来自税务系统的人员表示:“人民法院如何既保障税务机关积极作为,又保障好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今天的庭审提供了一场生动的展现。”“庭审过程规范严谨,诉辩交锋激烈,对我们税务机关是一次珍贵的执法教学。”应当说,全国首个税务审判庭审理的首起涉税行政案件是成功的。 依法治税需要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提供指引。税务审判具有很强的专业性,此次上海法院设立全国首个专门的税务审判庭意义重大。税务部门作为与市场主体联系紧密的经济管理和执法单位,必须把依法治税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同时,也需要人民法院通过对涉税案件的及时正确审理,为依法征税提供指引。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和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务必科学把握税务执法的力度与实效,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推动经验式执法向科学精确执法的深层次转变。就税务机关而言,既会遇到传统经营者纳税的新问题,也会面临新业态纳税的新挑战,税务机关在破解难题时,也需要人民法院通过审判活动提供案例指导。 就整体而言,税务执法具有权威性、强制性、规范性、公平性的特征,但这并不意味着每一次具体税务执法活动都是天然正确的,出现税务行政诉讼也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现象。如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具体税务行政行为违法或者不当,侵犯了其合法权益,就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人民法院对具体税务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判。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税务行政案件,对保护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税务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具有重要意义。正如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曹洁所说:法院要进一步“提高站位,主动对标对表,依法能动履职,将税务行政审判工作放到提升优化上海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大局中去谋划、去推动。” 税务审判庭有助于推动税收法治化建设。随着财税深化改革和依法治税的深入推进,当前涉税行政案件数量日渐增多,涉讼内容也呈现多元化和复杂化特点和趋势,对税务审判的专业化也提出了新的挑战。设立税务审判庭,有助于推动税收法治化建设,有助于纳税人合法权益的保护,有助于涉税案件的有效解决和救济途径的畅通,是推动税收法治化建设的必然要求,也有利于审判专业化水平的提升,从而让作为涉税当事人的经营主体有更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上海法院作为司法改革先行者,有必要、有责任为完善税务纠纷解决机制破冰探路。 2023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谋划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充分表明了党中央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税制度、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坚定决心。客观地说,我国当前的税收法治还存在着法律供给不足、操作性不强、执行不严等“短板”,税务审判的任务十分艰巨。显然,从税务审判“第一庭”的设立到“第一案”的审判,只是迈出了第一步。人民法院税务审判庭必须牢固树立“抓前端、治未病”理念,强化负责人出庭应诉、司法建议和白皮书工作,强化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互动衔接,合力促进税务行政争议源头治理。税务审判庭进入常态化运行之后,还要深入分析税务行政审判大数据背后存在的共性问题,加强与税务机关沟通交流,发挥“审理一案、治理一片”的作用,努力用最少的程序、最小的成本,展现出新时代“枫桥经验”在税务审判领域的实践应用。 (作者系上海政法学院教授、上海交通大学中国城市治理研究院特邀研究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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