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介绍,司法部正在牵头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全面清理,旨在消除隐性壁垒,减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同时,司法部推动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努力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已完成对全部现行有效600多部行政法规的集中清理,并组织开展修改和废止一些行政法规,重点清理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利于营商环境优化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违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和内容。 此外,司法部深入推进涉外法治工作,努力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加快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支持北京、上海、广东、海南等地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强化律师、公证、商事调解等方面的涉外法律工作。截至目前,中国律师事务所已在37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07家分支机构,涉外律师有1.2万多人,推广“涉外公证+领事认证”一体联办,有力服务我国公民和企业“走出去”。 附录: 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司法部) 2024-09-06 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局局长、新闻发言人寿小丽: 女士们、先生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我们继续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我们非常高兴邀请到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先生介绍情况,并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出席今天新闻发布会的还有: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杨向斌先生,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人孔祥泉先生,立法二局负责人姜杉先生。 下面,我们首先请王振江先生作介绍。 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非常高兴和我的三位同事一起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向大家介绍司法行政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情况。 首先,我对大家长期以来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帮助,表示衷心感谢! 高质量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首要任务,是新时代的硬道理。司法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努力为高质量发展创造既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法治环境。下面,我重点向大家介绍五个方面的情况: 第一,立足新发展阶段,努力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去年以来,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司法部坚持突出重点、急用先行,制定修订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等行政法规,着力为各类经营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营造良好环境。完成审查修改会计法、统计法、增值税法、关税法等法律草案,推动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出台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等行政法规,促进新兴产业发展。制定修订生态保护补偿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等行政法规,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和机制。 上面我说的这些,是部分立法项目。从总体上看,2023年司法部共审查完成51件立法项目,同比增长96.2%。今年截至目前,我们已审查完成各类立法项目39件。下一步,我们将全面履行政府立法审查职责,不断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制保障。 第二,清理妨碍全国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努力推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根据国务院部署,司法部已完成对全部现行有效600多部行政法规的集中清理,并组织开展修改和废止一些行政法规,重点清理不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不利于营商环境优化和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有违公平竞争的有关规定和内容。同时,我们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正在牵头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律法规政策的全面清理,旨在消除隐性壁垒,减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第三,更好发挥法治引领、规范、保障作用,努力推进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大家知道,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司法部始终把推进建设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作为重要任务扛在肩上,去年报请国务院部署开展了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依法纠正不作为、乱作为、粗暴执法、执法不规范等执法领域里的突出问题,特别是重点加强涉及企业行政执法监督力度,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同时,我们还报请国务院取消和调整9个领域33个罚款事项,起草并由国务院印发实施《关于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的指导意见》,着力破解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罚款等突出问题。 第四,聚焦经营主体所需所盼,努力提供高质量法律服务。我们深入开展面向企业的法治宣传,弘扬法治精神、契约精神,努力营造诚信守约的市场环境和氛围。持续深化公证减证便民,向社会公布规范33类81项证明材料清单,删减不必要的证明材料116项,有效解决循环证明、无谓证明等问题。加强金融、知识产权、互联网等新兴领域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支持鼓励行业协会商会等设立人民调解组织,目前已建立各类商会人民调解组织3600多个。调解在推动高质量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第五,深入推进涉外法治工作,努力服务保障高水平对外开放。我们加快健全系统完备的涉外法律法规体系,和有关部门一起做好对外关系法、外国国家豁免法等重要法律法规研究起草、审查修改工作。加快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支持北京、上海、广东、海南等地推进国际商事仲裁中心建设,强化律师、公证、商事调解等方面的涉外法律工作。截至目前,中国律师事务所已在37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207家分支机构,涉外律师有1.2万多人,推广“涉外公证+领事认证”一体联办,有力服务我国公民和企业“走出去”。 在新征程上,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将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求真务实、担当作为,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我先介绍这些,下面由我和我的同事回答大家的提问,谢谢。 寿小丽: 谢谢王振江副部长的介绍,下面我们进入提问环节,提问前请通报一下所在的新闻机构,请大家开始举手提问。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记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健全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等方面作出全面部署。请问在这些方面,下一步有哪些具体的立法项目?谢谢。 王振江: 这个问题请立法二局姜杉先生回答。 司法部立法二局负责人姜杉: 谢谢您的提问。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对构建高水平的市场经济体制、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体制机制,健全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等方面做出全面部署。下一步,司法部将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重点领域推进相关立法。 在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我们正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为各类经营者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创造良好制度环境;健全拖欠企业账款清偿法律法规体系,修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等。 在防范化解金融领域风险、促进资本市场健康稳定发展等方面。我们将加快修订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金融领域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制定国务院关于规范中介机构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提供服务的规定等法规,推动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此外,有关部门正在抓紧研究起草金融法草案,司法部也参加了相关工作。 在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等方面。落实推进能源等行业自然垄断环节独立运营和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完善战略性矿产资源探产供销储统筹和衔接体系等部署要求,我们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能源法(草案)》《矿产资源法(修订草案)》,目前都已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下一步司法部将配合全国人大有关方面加快推进立法进程。 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打造贸易强国制度支撑等方面。我们正与有关部门研究修订《对外贸易法》《海关法》等法律法规,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扩大自主开放,积极应对贸易数字化、绿色化趋势,推动监管创新,营造有利于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制度环境。谢谢。 央广网记者: 请详细介绍一下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对全面依法治国提出了哪些新的要求,司法部在接下来将采取哪些举措来落实这些新的要求?谢谢。 王振江: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感谢这位记者的提问。司法部党组把学习好贯彻好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党员干部大会,举行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体学习,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会精神,扎实推进法治领域改革各项任务的贯彻落实。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在全面依法治国上作出了一系列重大理论创新,部署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进一步丰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拓展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广度和深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明确提出“法治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保障”“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深刻阐明了法治在中国式现代化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二是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纳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使全面依法治国总目标与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更加衔接协同。 三是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确定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六个坚持”的重大原则之一,强调要做到改革和法治相统一,重大改革于法有据,进一步彰显了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的鲜明导向。 四是《决定》各个章节都涉及法治建设,将法治融入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实化细化了党的二十大“全面推进国家各方面工作法治化”的决策部署。 五是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作出专章部署,从5个方面提出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着力破除制约影响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 对司法部来讲,全会部署的这些法治领域改革任务,既是重要任务,也是重大使命。我们将紧扣推进高质量发展这个主题,更加自觉在中国式现代化的大局中来思考、谋划、推进司法行政工作,以钉钉子精神抓好贯彻落实。特别是要履行好中央依法治国办设在司法部这一重要职责,统抓协调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和涉外法治各环节改革,实现法治领域改革的系统集成、协同高效。 我就介绍这些,谢谢大家。 封面新闻记者: 行政复议是化解行政争议、依法平等保护公民和法人等方面的重要途径之一,请介绍一下今年司法部在推进行政复议服务高质量发展方面的情况?谢谢。 王振江: 这个请孔祥泉先生回答。 司法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负责人孔祥泉: 谢谢您的提问。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维护人民群众和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司法部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履行国务院行政复议机构职责,全面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做深做实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推动修订行政复议法,进一步扩大行政复议范围,将更多的行政争议吸纳到行政复议渠道来解决。今年上半年,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新收行政复议案件29.2万件,办结22.5万件,新收案件数量同比增长150%。这个增长幅度还是比较大的。经行政复议后,有20.2万件案件没有再进入行政诉讼程序,行政复议案件案结事了率达到了89.4%,比2023年提高了12.6个百分点。 二是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监督制约机制,切实加强行政复议个案纠错和类案规范。今年上半年纠正违法和不当行政行为2.4万件,纠错率为13.7%,有效规范了一批行政不作为、程序违法、乱罚款问题。针对行政执法存在的共性问题,制发了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2734份,附带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357件。 三是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加强涉及经营主体行政复议工作,办理行政协议、行政赔偿、限制竞争等新类型涉及经营主体行政复议案件2328件。今年上半年,新收各类经营主体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3.1万件,办结2.3万件,为涉案经营主体挽回经济损失101.7亿元,有力维护了各类经营主体合法权益。司法部会同国家发改委、全国工商联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提出5个方面18项具体举措,全面提升涉及经营主体行政复议工作的质效。谢谢。 人民日报记者: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请问司法部下一步将如何推进这项工作?谢谢。 司法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局长杨向斌: 谢谢您的提问,也感谢大家关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实际上公共法律服务是与我们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的一项工作,可能在座的记者都有过请律师、办公证这样的经历。所以我们说,公共法律服务实际上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保障性工作,也是我们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建设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这是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并部署的,经过十年的规划、建设和发展,到目前我国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已经基本建成。到目前为止,全国共有各类法律服务机构75.4万个,专业法律服务人员399.7万人,我们建成了59万个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60多万个乡村(社区)配备法律顾问,同时我们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中国法律服务网也全面建成并规范运行,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每年办理各类业务4000多万件,公共法律服务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刚才也提到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要“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落实三中全会的部署要求,我们将重点做好几个工作:一是要加强统筹规划,主要是编制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十五五”规划,对“十五五”期间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进行统筹安排和部署。二是要推进城乡、区域均衡发展,我国地大物博,东西部发展不平衡,解决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不平衡的问题需要我们采取硬实的措施,主要是要建立健全法律服务资源依法跨区域的流动机制,深化律师行业东中西部对口帮扶,同时研究实施“法援西部”计划,把我们正在做的“援藏律师服务团”“法律服务助老护老”“法在身边助残护残”等各项品牌活动引向深入,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的均衡性和可及性。三是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参与,从事公益法律服务是社会各界的事情,我们要建立健全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的制度机制,积极培育一批专业的公益法律服务机构,推进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四是提升质量和公信力,主要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的监督管理制度规范,构建起行政监管、行业协会自律、法律服务机构自治、社会力量监督协同联动、共管共治的监管工作格局。总的目标就是要以高质量的公共法律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谢谢。 南方日报南方+记者: 近年来,“任性执法”“粗暴执法”“小过重罚”等执法乱象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侵害了公民、企业的合法权益。请问针对此类问题,司法部有哪些解决措施?谢谢。 王振江: 您提的这个问题很有现实意义,也很有针对性,请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孔祥泉先生回答这个问题。 孔祥泉: 谢谢您的提问。针对您刚才提到的这些问题,去年以来,司法部在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强化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的务实举措,推动各地区各部门行政执法水平稳步提升。下一步,我们还将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组织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一刀切”执法、“粗暴执法”等问题,组织地方有关部门梳理各领域执法突出问题清单,集中开展整治和专项监督。推进行政执法监督与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监督渠道信息共享,充分发挥行政执法批评建议平台作用,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 第二,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督促指导地方有关部门普遍建立并完善行政处罚等领域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统一行政执法标准,规范行使执法裁量权,切实解决行政处罚类案不同罚等突出问题。 第三,规范罚款的设定和实施。司法部督促各地各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提出的有关要求,指导监督有关部门在设定罚款时,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行业特点等因素,合理设定罚款;在实施罚款时,统筹考虑当事人的主观过错、获利情况,符合过罚相当原则,避免当事人所受的处罚与违法违规的程度不匹配。 第四,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全面落实执业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健全执法人员准入和退出机制,最大限度减少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常态化培训机制,不断强化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素养、专业水平和廉洁意识。谢谢。 新黄河客户端记者: 我们知道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我的问题是,近年来采取了哪些立法举措来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谢谢。 王振江: 感谢您的提问,这个问题请立法二局的姜杉先生回答。 姜杉: 谢谢您的提问。近年来,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方面的要求越来越高,高质量的发展也离不开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在这个领域,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正像刚才振江副部长说的,司法部立足职责,重点是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加强立法对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的保障功能和作用。具体而言,将重点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生态文明基础体制的部署要求,会同有关方面起草《国家公园法(草案)》《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法(草案)》等法律法规,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 二是围绕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制定出台《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保护补偿的决策部署,将各地区各部门在实践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做法,以综合性、基础性行政法规的形式予以巩固和拓展,确立了生态保护补偿基本制度规则。 三是贯彻落实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要求,会同生态环境部制定出台《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明确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及相关活动的监管体制,构建起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基本制度框架。 四是贯彻落实有关环境风险管控的要求,会同生态环境部修订出台《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进一步完善相关监管措施。 我就介绍这些情况,谢谢大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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