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18日联合对外发布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我国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旅客不再需要打印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出行和报销更便利。 根据公告,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通过铁路12306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如实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并进行查询、下载和打印。单位可基于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开展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业务,推动相关业务数字化转型和“网上办”。单位既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等,也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以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按现行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为方便旅客和单位,铁路客运设置了过渡期,过渡期内“纸电并行”,旅客仍可使用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报销,单位也可凭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入账,按规定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过渡期截至2025年9月30日。 国铁集团财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国铁集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有序推进铁路领域发票电子化的部署要求,密切跟进国家数字化电子发票推广进程,顺应广大旅客需求,会同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积极推进铁路客运发票电子化改革,结合铁路客运业务实际,研发了铁路客运电子发票服务平台,与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经前期试点完善、技术测试和安全评估,现已具备全面推广应用条件。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将于11月1日起在全国铁路旅客运输领域推广使用。 该负责人介绍,电子发票是铁路运输企业提供境内旅客运输服务后,按照税务机关规定以数据电文形式向服务购买方(可为个人或企事业单位)开具的收付款报销凭证,与纸质增值税发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与铁路纸质报销凭证相比,电子发票的票面保留了旅客信息、行程信息,增加了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内容;获取更加便捷和安全,旅客可通过铁路12306在线申请开具电子发票,无需到车站窗口或自助售(取)票机办理,可重复下载、打印,避免发票丢失和损毁的情况;使用更加高效经济,电子发票采用信息化的存储和传输方式,购买方可以线上办理查验、税款抵扣等业务,有效降低管理成本;运行更加节约环保,电子发票全程实现无纸化,最大限度减少纸张消耗,促进企业节支降耗。 该负责人介绍,旅客在行程结束或者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180天内(下称180天),可登录本人铁路12306账户申请开具电子发票,在输入购买方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信息后,系统将据实开具电子发票,并向税务部门上传电子发票的数据文件。旅客可通过铁路12306或个人所得税APP查询、下载电子发票。旅客如填写发票信息有误,或遇运输服务中止致行程改变等情况,可在180天内按照准确信息或实际行程重新申请开具1次新的电子发票,原电子发票作废。购买方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发票查验、下载、税款抵扣等,也可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铁路运输企业为旅客开具电子发票后,不再提供纸质报销凭证,旅客不能同时开具电子发票和纸质报销凭证;跨境客运业务继续沿用现行铁路报销凭证。 该负责人表示,为确保铁路客运发票电子化改革平稳过渡,按照国家税务总局要求,国铁集团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保留纸质报销凭证,同时及时评估电子发票实施情况,不断改善旅客购票体验。关于铁路客运电子发票办理相关业务,旅客朋友可关注“铁路12306”公告和“中国铁路”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获取更多信息。 铁路客运将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铁路客运发票“无纸化”带来多重利好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时间:2024-10-18 为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关于“有序推进铁路、民航等领域发票电子化”的要求,今天,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铁集团联合对外发布公告,自2024年11月1日起,在我国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 前期,国家税务总局与国铁集团密切配合,完成铁路发票电子化信息系统对接改造,经过试点,系统运行平稳,已具备全国推行的条件。铁路客运领域推广使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后,将降低发票使用成本,提升发票管理和使用效率,满足广大旅客便利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需求。 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开具、交付、使用将带来多重利好。对旅客而言,最大的改变是不再需要到火车站、车票代售点、自助机上打印“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让旅客出行更便利。对单位而言,财务人员可基于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开展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等业务,推动相关业务数字化转型和“网上办”。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单位可通过登录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查询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对应的增值税税额并按规定勾选抵扣,免去按照总价进行换算的计算程序,减轻工作量。此外,随着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的使用大幅度减少,铁路运输企业印票、终端自助机维护等成本也将大幅度降低。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副院长、教授李旭红表示,相较于原有发票开具方式,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具有“一站式”发票服务的特点,将极大方便旅客和单位。单位用于对接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信息化,减少纸质发票管理的繁琐环节,能够提升整体管理效能。 公告对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基本内容,发票号码和编码规则,旅客和单位查询、查验、下载、使用等事项作出了说明。根据公告,旅客在行程结束或支付退票、改签费用后,可以通过铁路12306(网站和移动客户端)取得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并进行查询、下载、打印。单位既可以通过税务数字账户进行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查询、查验、下载、打印和用途确认等,也可以通过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查验。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以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作为增值税扣税凭证,并按现行规定确定进项税额。 值得注意的是,为方便旅客和单位,铁路客运在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推行使用中设置了过渡期,过渡期截至2025年9月30日。过渡期内“纸电并行”,旅客仍可使用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报销,单位也可凭铁路车票(纸质报销凭证)入账,按规定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铁路是城市之间的交通大动脉,铁路运输是人们出行的重要方式。铁路客运领域全面数字化电子发票的推行,将进一步推进铁路运输服务向数字化、智能化迈进,更好为旅客和单位提供全国统一、规范可靠、安全便捷的服务。 国家税务总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司有关负责人介绍,税务部门将联合国铁集团策划制作一系列指引类产品,便于旅客了解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开具流程,并组织做好相关辅导工作,让旅客开票更简约,体验更美好。 税务部门和铁路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欢迎广大旅客朋友对电子发票(铁路电子客票)的使用提出意见建议,相关部门将持续改进完善,不断提升用户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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