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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文本中经常会有条文涉及比例要求,如二分之一、过半数、三分之一、三分之二、四分之三等,这些比例要求一般属重要事项的表决能否通过的临界点,或者特定权利能否被赋予的临界点。纵观2023年新修订的《公司法》,共有1处涉及“二分之一”、26处涉及“过半数”、5处涉及“三分之一”、10处涉及“三分之二”,没有条文涉及“四分之三”。“过半数”条文梳理与解读本号前面推文已推送(详见 新《公司法》26处要求“过半数”的规定梳理 ),“二分之一”“四分之三”条文数量合计仅一处,不再专门推送。 现就新《公司法》中5处涉三分之一和10处涉三分之二的规定(已标黄)梳理汇总如下(左栏为新公司法,右栏为原公司法及关联规定,下为要点解读与参考案例。因篇幅所限,部分条文所附案例与关联规定截取不全。点击图片可放大,浏览更清晰): 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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